记者从4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区免疫规划工作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启动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宁夏将于7月1日全面实施“接种12苗防14病”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以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
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在现行全区范围内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5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基础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应急接种。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炭疽14种传染病。
据悉,全区统一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本次扩大免疫工作是由过去执行的“5苗防7病”扩大为“12苗防14病”,扩免增加疫苗范围之广、种类之多是自实施计划免疫工作以来所未有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全区各级预防接种单位;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脑、乙脑、白破等疫苗在全区范围实施;麻腮风、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按照过渡期免疫程序进行接种,随着疫苗供应量的增加,逐步覆盖全区;甲肝疫苗于今年在固原、吴忠两市范围内先行实施,逐步扩大,最终覆盖全区;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实施范围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