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对上述产品的查处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检查,发现上述“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产品,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溯假冒产品的来源,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瑛称,目前暂未接到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但各地必须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