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性患者来说,建议在计划配偶妊娠前3~6个月暂停用此药,改服DMSA,配偶妊娠后可再继续服用青霉胺。
对于女性患者来说,在计划妊娠前6个月需停用青霉胺。DMSA不良反应较PCA小,对孕妇及胎儿影响较小,建议在女性患者计划妊娠前1~2个月暂停此药直至妊娠后4~5个月,在服用至妊娠后8个月即分娩前2个月再停用至分娩后3个月,以后仍可继续服用。女性因妊娠前后均需停掉所有驱铜药物,因此患者在计划妊娠前3~4个月,最好住院接受5~8个疗程的DMPS治疗,这样对孕妇本人及胎儿都有好处。不然可能会导致孕妇病情加重或恶化,自然流产或早产,以及胎儿发育不良甚至畸形。产后3~6个月为了保证母体的身体健康及病情不加重,建议住院行DMPS治疗6~10个疗程。同时在妊娠期间,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定期对孕妇及胎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