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症可由肝癌本身或并存的肝硬化引起,常见于病程晚期,故常是致死的原因。
(一)肝性脑病常为终末期的并发症,占死亡原因的34.9%。
(二)消化道出血占死亡原因的15.1%。合并肝硬化或门静脉、肝静脉癌栓者可因门静脉高压而引起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也可因胃肠粘膜糜烂、凝血机制障碍等而出血。
(三)肝癌结节破裂出血发生率约9~14%。肝癌组织坏死、液化可致自发破裂或因外力而破裂。如限于包膜下可有争骤疼痛,肝迅速增大;若破入腹腔引起急腹痛,腹膜刺激征,严重者可致血性休克或死亡。轻者经数天出血停止,疼痛渐减轻。
(四)血性胸腹水膈面肝癌可直接浸润或经血流或淋巴转移引起血性胸水,常见于右侧。
(五)继发感染因癌肿长期的消耗,抵抗力减弱,尤其在放射和化学治疗后血白细胞下降者,易并发各种感染,如肺炎、肠道感染、真菌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