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A14版以《检查身体碰到“鬼”高中生莫名“患了乙肝”》为题,报道了临颍县卫生防疫站违规使用设备、非法售药不开票,在对一高中生进行体检时,错误诊断该生“患了乙肝”且推诿扯皮3个月不处理的事件。
昨日,漯河市药监局及临颍县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防疫站进行调查,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防疫站副站长郑利仁,给予停职检查处分,并要求防疫站立即停止使用乙肝病毒DNA检验设备。
昨日一大早,看到本报报道后,临颍县卫生局局长李贵云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分管副职和相关股室人员,于上午进驻防疫站调查。通过走访、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确认县防疫站在检查、治疗乙肝过程中有违规现象,本报报道属实。
3月5日下午,该局开会研究处理这起违规事件,会议决定:对在此事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副站长郑利仁,给予停职检查处分;防疫站要立即停止使用乙肝病毒DNA检验设备,用全自动生化仪开展此方面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若遇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征求患者是否服用保肝药物,以利康复的意见基础上,患者签字同意后服用保肝药物,同时保护患者隐私;强化县防疫站内部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今后实行日清月结收费,不再实行按疗程收费;责成县防疫站全面进行内部所有检查设备和收费整改,并针对此事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情况要上报卫生局党委。
昨日下午,临颍县卫生局局长李贵云专门约见本报记者,其表示,已责成防疫站负责人与受害当事人直接见面,协调补偿事宜,争取2天内妥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