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医疗机构正是看准了乙肝患者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急于求治的心态,在媒体上大打“包转阴”、“包治愈”的广告,以致乙肝的治疗出现了“不该治的瞎治,该治的又没好好治”的混乱局面。
不该治的别瞎治
在我国,母婴垂直传播是乙肝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由于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完善,误以为外来的病毒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对它没有识别和清除,于是病毒潜伏下来,与人类的肝细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这类人,肝功能始终正常,也没有任何不适症状。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治疗,过早、盲目地进行抗病毒治疗,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导致提前发病,甚至病情迁延发作,得不偿失。
何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一些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由于免疫系统激活不彻底,造成了肝细胞的破坏,却没有把病毒清除掉,其结果就变成了慢性肝炎,临床上的表现就是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这时,就是目前普遍认为的抗病毒治疗的契机。
这一时机具体是指,当慢性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出现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主要是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时,就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这是因为,在病情活动时,人体免疫系统处于和病毒斗争最为活跃的状态。这时,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抗病毒药物与机体的“自卫活动”能起到“里应外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取得抗病毒的疗效。
通俗地讲,要决定您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首先需要完成以下3项检查:①两对半;②肝功能;③乙肝病毒dna。对照3张化验单的结果,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乙肝病毒dna≥105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
2.乙肝病毒dna≥104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e抗原(hbeag)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