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约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大多数的预后都比较好,不要轻信什么转阴的灵丹妙药。定期到医院随访,完全可以做一个健康人。“大三阳”、“小三阳”携带者分别约有20%-30%、10%的人群转变为乙型肝炎,目前尚不能预测何时转变,因此定期复诊十分重要。
一、“大三阳”与“小三阳”
检查自己是否有乙肝病毒的感染,是比较容易的。只需要到医院抽血化验乙肝两对半(或称乙肝五项)就可以了。乙肝两对半分别是① 表面抗原(HBsAg)、②表面抗体(HBsAb)、③e抗原(HBeAg)、④e抗体(HBeAb)、⑤核心抗体(HBcAb)。乙肝病毒的感染常常表现为“大三阳”或“小三阳”。
所谓“大三阳”是指第①、③、⑤项同时阳性,其意义是表示病毒在人体内复制活跃,有较强的传染性。所谓“小三阳”是指第①、④、⑤项同时阳性;或者第①、⑤同时阳性,而不管第④项是否阳性。一般来说,“小三阳”表示病毒复制不活跃,病毒水平不高,因而其传染性较弱或基本没有传染性,病情开始好转。另外,“小三阳”也可能为病毒变异所致,其意义与“大三阳”相似。
“大三阳”和“小三阳”之间,都有表面抗原、核心抗体阳性。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为e抗原阳性。“大三阳”是e抗原阳性,而“小三阳”是e抗原阴性。
二、无症状携带者与乙型肝炎患者
无症状携带者(简称携带者)是乙肝两对半表现为“大三阳”或“小三阳”且持续半年以上,没有肝脏疾病的表现,肝脏生化功能检查正常。乙型肝炎患者是指乙肝两对半表现为“大三阳”或“小三阳”,有肝脏疾病的表现,或肝脏生化功能检查异常。简言之,乙肝“大三阳”或“小三阳”,若肝功能正常,属于携带者;若肝功能不正常,则属于乙型肝炎。
三、携带者可以结婚、可以生儿育女
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母婴垂直传播(携带有病毒的母亲传染给新生儿)、经血液传播等。一起共餐、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是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有权结婚,但在结婚前应检查其配偶,若配偶两对半全阴性时,则应注射乙肝疫苗,待其产生保护性抗体(表面抗体)后再结婚,若配偶表面抗体已经阳性则可以随时结婚。
携带者可以正常生育,但在此前应进行医学咨询,并对携带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了解其可能对新生儿带来的影响。无论母亲或父亲为携带者,其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都必须及时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并按0、1、2、6方案(出生24小时内,出生后1月、2月、6月)完成全程接种乙肝疫苗。此方案预防新生儿乙肝病毒感染的有效率可高达90%以上。
四、携带者享有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力
携带者可以享有与健康人群平等的权力。携带者与健康人群一起学习、工作和生活,通常是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的,他们可以在一起共用电话、计算机、书本等工作与学习用品。携带者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除有关餐饮专业、保育专业、警察学校和新兵入伍不宜报考外,携带者享有与其他学生同样选择志愿、参加学习的机会和权利。携带者可从事绝大多数的职业,除不能从事餐饮业,不能担任托幼机构保育员、警察和特殊兵种人员外,其它职业均可从事。
五、携带者暂时不需要治疗
对于携带者来讲,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要不要进行治疗。目前科学的态度是暂时不予治疗。原因是两方面的:(1)携带者体内的病毒并不对人体本身造成明显的损害。“大三阳”、“小三阳”只是乙肝病毒的一种携带状态,而不是一种疾病状态。此时病毒与人体和平共处,互不干涉,病毒既不会对人体造成明显损害,人体也不能对病毒进行免疫攻击以清除病毒。(2)迄今为止,尚无任何药物对“大三阳”、“小三阳”的携带者有肯定的疗效,即不能清除病毒,也不能因为使用某种药物后就能预防肝炎活动。即使目前公认的抗乙肝病毒最有效的两类药物α-干扰素、贺普丁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也就是说,试图对“大三阳”、“小三阳”携带者进行所谓的“转阴”治疗,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能是浪费时间和金钱。
因此,大声疾呼那些肝功能正常的“大三阳”、“小三阳”的人群,不要心急乱投医,千万不要被无良游医所欺骗,成百上千元的钱花费在毫无意义的“转阴”治疗上,而且有些药物还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呢!真正需要治疗的是指肝功能不正常的“大三阳”或“小三阳”的人群,对于这些人应到肝病专科进行治疗。
六、携带者个人应注意的问题
“大三阳”携带者应每2-3个月、“小三阳”携带者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一次,40岁以上者每半年检查血清甲胎蛋白、肝脏B超等,以便及时掌握病情演变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肝功能的异常,则需要积极治疗。具体的治疗方案应由有经验的肝病专科医生制定。
另一方面,对抗和清除乙肝病毒需要有良好的免疫力,心理上不要产生恐慌,开朗、乐观的心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适当的体育锻炼等都是保持良好免疫力的必要条件。另外,饮食调理也很重要,尽量少吃高脂肪饮食、戒酒,可以减少合并脂肪肝、酒精性肝炎。最后,若携带者因为其它疾病需要药物治疗,应尽量避免使用可能有肝损害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