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门表示,将于近期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在就业和升学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颇受歧视,乙肝病毒固然有传染性,但公众对病毒传染知识不了解,也是歧视存在的原因之一。其实,日常生活中,同桌吃饭,握手,共用公共设施构成乙肝病毒传染的可能性并不大。只有血液暴露的接触、母婴之间传播的危险性最大。
根据2005年中华医学会肝炎防治指南描述:乙肝的传染方式有体液接触(血液、汗液、唾液、月经、精液),母婴传播,性接触,破损皮肤接触等。据统计,在这些传染方式中有近1/3是因不安全注射造成,因为人体被注射入了含乙肝病毒的血液;有40%是母婴传播,即母亲在分娩时把乙肝病毒传给婴儿。
日常接触传染的几率是非常少的,有一定条件——本人的皮肤有创伤口,创伤口沾上了乙肝患者的体液,本人身体无乙肝抗体。这么看来,如果你皮肤上没有伤口,即使接触到了乙肝者体液不会构成传染。如果你身体有乙肝抗体,即使皮肤有伤口,伤口接触到了乙肝者体液也不会构成传染。每年都有人因文身传染肝炎的个人,这就是因文身工具消毒不严格,已经沾有乙肝患者体液,病毒就会被注射入没有乙肝抗体的人体内。
所以,大家明年做常规体检,检查乙肝5项,看身体是否有乙肝抗体非常重要,这是获得终极保护的直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