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乙肝患者众多,求医心切,新药上市后患者常常一涌而上,滥用新药的现象层出不穷,带来不少严重后果。
干扰素和拉米夫定是治疗乙肝不同阶段的两个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药物。这两种药物问世后,为乙肝患者提供了有效的治疗手段,但同时滥用药物的情况也伴随出现。我们在2002~2004年随机抽查的使用过干扰素和拉米夫定的各200名乙肝患者,其中干扰素滥用、错用比例达到31.7%,拉米夫定的滥用、错用达到28.4%。
滥用、错用情况表现为:
(1)无指征用药。干扰素和拉米夫定的第一用药指征是肝脏组织处于炎症阶段,转氨酶升高正常上限的2~5倍。但临床上不少的医生将这些药物为视为乙肝常规用药,不加选择地给各种阶段的乙肝患者使用。尤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本应是进行医学观察,暂不需要用药治疗,也纷纷用上干扰素或拉米夫定,其结果往往是“对牛弹琴”,收效甚微。
(2)任意扩大药物适应征。干扰素禁用于高黄疸和肝硬化失代偿阶段的乙肝患者。干扰素的免疫激活作用,可能使这些重病患者肝功能急剧恶化,威胁生命。干扰素和拉米夫定治疗少年、儿童乙肝患者要格外小心,需要在三级甲等医院专家指导下用药,其中拉米夫定不适合用于12岁以下儿童。拉米夫定的扩大适应症中有失代偿期肝硬化和重性肝炎一条,但是必须是在正规大医院中,严密监测下使用。实际上各地中小医院、各级医生都可以随意开出药物给各种乙肝患者使用。
(3)不能严格按照药物使用指南规范用药,使用药物的剂量、疗程都出现错误。使用干扰素和拉米夫定随意停药的现象非常多,停药后病情反弹甚至加重,使得治疗前功尽弃。
(4)药源性肝损害有增无减。我国药物性肝损害的病例以每年3%~4.5%的速度增长。拉米夫定撤药后肝炎已经成为一种新型肝炎的代名词出现在教科书中。
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是即将上市的乙肝新药,它们都是新一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已经在美国等国外和地区上市或投入临床Ⅲ期试验。经过前期临床试验,证实具有明确的抗乙肝病毒效应,能迅速抑制乙肝病毒DNA,耐受性良好,副作用较少,对于服用拉米夫定引起的乙肝病毒变异株一样有效的临床疗效。但是在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翘首以盼的同时,也有一些隐患浮现出来。由于网上、报刊、医学刊物的早期宣传,这二种药物已经是家喻户晓。有些按耐不住性子的患者,通过各种渠道(如托人从美国或香港带回等)先期品尝。这里要向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强调,千万不要把这些乙肝新药当作灵丹妙药,不加防范地滥用。乙肝新药在国外刚刚上市,在我国也只做了几百例的临床观察,远期疗效和药物安全性都是未知数,盲目滥用,危害无穷。据国外前期临床试验结果,阿德福韦长期大剂量服用,有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另外服用期间不能停药,一旦停药,又能导致肝功恶化,这一点和拉米夫定是一样的。必须汲取以前使用干扰素和拉米夫定时,一哄而上、频繁滥用的经验教训。对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必须规范使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做到长期跟踪随访,科学检测,保证疗程和资料完整无缺。
应该如何正确使用乙肝新药呢?
(1)严格按照中华医学会颁布的用药指南或专家指导意见规范使用。新药上市的同时应该颁布其使用指南,规定其适应症、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指南必须及时下发到各级卫生机构,强制执行。凡属于扩大的药物适应症,需要获得卫生药监主管部门和药物伦理委员会论证批准后,在规定的医院尝试使用。
(2)国家卫生部门应该在新药上市前,明文规定新药的处方权,新药限定在哪一级医师使用;明确取药地点,不能让患者随意在各个药店购得药物,以防药物滥用,失去控制。
(3)患者使用新药之前,要先签订知情同意书,建立病情病例观察表,还者必须对使用药物可能获得的益处和风险有足够的认识,认真配合治疗,按照医生嘱托行事。4.建立新药监控中心,全国联网。每种新药上市后,监控中心对于全国范围内使用情况动态跟踪,长期监控,定期总结,确保资料完整。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治疗乙肝尚难做到彻底清除乙肝病毒。各种新药虽然都在不断进步和改进中发展,疗效越来越好,负作用越来越小。但新药不是灵丹妙药,只有科学规范使用,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作用。万不可一哄而上,不问青红皂白,人人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