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乙肝诊治的监测
疫情监测
1.疫情监测:乙型肝炎是法定传染病,各地设专人负责监测和管理全国肝炎监测网工作。要求各地区医院对乙肝病人做出及时准确的诊断和进行病例报告。全国肝炎监测网及时掌握疫情数字按月统计发病数,死亡数,按年统计发病率,死亡率,对临床可疑病例作特异性血清学诊断(监测抗HBcIgM抗体)确定误诊和漏诊率以核实疫情。
2.人群中乙肝指标的监测:人群中HBsAg、抗HBs和抗HBc的监测可反映人群中乙肝病毒流行率及免疫状况,对指导乙肝防治策略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性检查
乙肝患者/携带者一般要求每半年左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是在治疗中的患者要求每3个月检查一次。
检查的项目包括:肝功能、DNA、两对半(如果在治疗期间最好是检查2对半的定量)。
以上3项是常规检查,如果是40岁以上的患者,或者是母婴传播的患者,则要定期检查B超,通常是每年检查一次,如果是肝硬化中晚期或肝癌,可以适当缩短检查间隔。
如果是肝硬化患者,则应该3个月做一次全面检查。
对于抗病毒的初始治疗者,应该在治疗的一个月就进行一次常规的肝功能和HBV DNA检查,坚持3次,并且结果稳定后可改为3个月至半年检查一次。
如果是保肝治疗的患者,应该在治疗期间2~3个月左右检查一次,同时在肝功能稳定后1个月左右复查肝功能,看看病情是否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