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是相互协同的。在前者抑制病毒复制,使病毒量下降时,抗乙肝病毒的特异性免疫能力会改善,有利于进一步重建抗病毒特异性免疫反应;而在打破了免疫耐受,重建正常抗病毒特异性免疫之后,一方面使抗病毒治疗措施(如用抗病毒药)效果提高;另一方面,正常抗病毒特异性免疫建立之后,通过病人自身的抗病毒特异性免疫应答,可以在相当长时间内抑制病毒,甚至于清除肝内的病毒DNA。
因此,两种疗法联合使用治疗e抗原及乙肝病毒DNA都阳性的慢性乙肝及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常常在一年疗程期满时,看到相当多病人DNA与e抗原阴转,同时免疫耐受被打破,自身特异性病毒免疫得到重建和修复。取得了这种疗效的病人,若疗程再延长一些,有不少人会达到停止治疗指标。这种指标包括乙肝病毒DNA和e抗原阴转,e抗体由阴性变成阳性,特异性免疫学检查提示免疫耐受已被打破,出现了正常特异性抗病毒免疫应答,如果是慢性乙肝,治疗前血清转氨酶升高,则转氨酶恢复正常。达到这些指标后停止治疗,一般来说病情会稳定,复发率低。
要使上述疗法有好的疗效,在这里要强调几个原则:
一、治疗要在指定医院医生指导下进行。
二、要按医生的治疗方案,实施规范化治疗。
三、要有足够长的疗程,一般是1年至数年。
四、停止治疗后要定期复查3~5年。
五、在治疗期间,随病情变化由医院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