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般是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而无明显症状,肝功能及B超等检查完全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但近年来通过肝脏的病理(肝脏穿刺病理检验)研究发现,在乙型肝炎慢性携带者中, 仅有10%的病人的肝脏在光学显微镜下完全正常,80%-90%的病人的肝脏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炎症损害。所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要在病人进行肝脏穿刺及血液检查,明确肝脏是否有炎症存在及是否有病毒复制后,再作决定,且不可千篇一律。
1.如果病人的肝脏没有炎症改变或炎症改变较轻,并且病毒复制指标为阴性,则暂时不需要抗病毒治疗,只需定期复查即可。
2.如果病人的肝脏没有炎症改变或改变较轻,但病毒复制指标为阳性,则应根据具体病情选药治疗,最好只选用具有直接杀灭病毒作用的药物,而不宜选用具有增强机体免疫力的抗病毒药物。
3.如果病人的肝脏有较明显的炎症改变,病毒复制指标也为阳性,则应遵循慢性肝炎的治疗方法,进行综合性治疗。
4.如果病人只是肝脏存在炎症改变而病毒复制指标为阴性,则应在祛除其他疾病引起的肝脏病变后,再进行治疗。
总之,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应在专科医生检查后,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治疗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