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干扰素也不例外。干扰素是治疗乙肝、丙肝及其它病毒感染的主要药物,近年还用于治疗恶性肿瘤、耐药性结核病、难治性血液病等。其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畏寒、发热、四肢关节酸痛、鼻塞等流感样表现,多在用药后一周左右自限消失或耐受,不影响治疗。
近年发现,干扰素还有一类特殊的不良反应,虽发生率较低,但危害性大,常导致治疗中止甚至危及病人生命。
精神神经症状临床最为严重且占比率最高的特殊副作用,以精神抑郁为主,占用药者的8.5%~8.9%不等。其中20%~30%为轻度抑郁,8.5%需精神专科治疗或中止用药。此类副作用还有精神错乱、记忆力减退、幻听、幻视、躁狂甚至自杀倾向等。日本调查,仅在1999年3月因用干扰素而抑郁自杀者即达15人之多。
病人神经症状复杂多样,如感觉异常、神经性肌萎缩、末梢神经炎、运动神经痛等。1998年英国报告有一老年女性,应用干扰素3天后诱发了左侧外展神经麻痹、复视和步态不稳,停药及应用肾上腺糖皮质素治疗方愈。
甲状腺异常据日本统计,8810例丙肝病人应用干扰素后,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发生率为0.85%,而美国则达2.5%~6%。
症状主要为甲状腺炎、甲状腺毒症、甲亢或甲低,多发生于用药16~20周,自身抗体阳性者及女性病人易于发病。
间质性肺炎这一副作用发生率仅为0.18%,但后果严重,晚期患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病人多于用药2~12周间发病,需及早停药。
代谢异常常见者表现为糖尿病加重,血糖不易控制,偶见脂肪肝和药物性胰腺炎。
严重出血干扰素诱发的出血多继发于血小板显著下降,大剂量应用者可致颅内出血,亦偶见难治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并发皮下和子宫出血。
自身免疫性疾病干扰素治疗乙肝或丙肝,可诱发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牛皮癣等,病人多为女性。
重要器官受损心血管损害主要表现为心肌炎、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脑血管损害可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部分病人可发生眼底出血、白斑,极少数发生眼动静脉闭塞。
上述副作用多数可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因而,医生应对使用干扰素的病人密切观察,有问题应及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