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实践证明,IFN(干扰素)治疗慢性HBV感染主要适用于活动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此对患者要有一定的选择性。
适应范围:慢性乙型肝炎和代偿期肝硬化,且HBV-DNA阳性、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均为适应证。但是最佳适应范围是:①血清ALT>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②血清HBV-DNA定量值较低。③患者基础免疫水平较好。④成年女性。
治疗方法:开始应用干扰素时易出现发热、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为此,在首次许射干扰素时,要同时用地塞美松3~5mg肌注,第二次注射干扰素同时用地塞美松2mg左右,第三次同时用1~2mg或不用,以对干扰素的反应性大小决定地塞美松的用量,并且干扰素与地塞美松必须分别注射,左右分别注射1针。
开始应用IFN先以较小剂量每次300万单位(3MU),每周3次,2周后改为每次500万单位(5MU),每周3次连用3~4个月为1疗程,如有效可继续应用1年以上。治疗l疗程结束时约40%的病例血清HBV-DNA阴转,其中少部分HBeAg也转阴、ALT下降至正常。
用较小剂量如3MUl疗程结束时,血清HBv—DNA和HBbAg阴转者减至30%,更小的剂量如1MU 3次/周×16周,HBeAg清除军为17%左右。
在治疗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患者的效应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对治疗两个月后的ALT、HBeAg和血清HBV—DNA定量要密切观察,如稳定在+ 或-30%以内,1个疗程亦难奏效,如果血清HBv—DNA和HBeAg明显下降,尤其是同时ALT上升,有较大可能获得疗效,应继续完成全疗程。1个疗程结束时HBeA8和血清HBV—DNA明显下降而尚未转阴,宜继续治疗至两者阴转,有时须4个疗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