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继去年二月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等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修订,依不同传播途径流行病学特征将甲、戊型肝炎和乙、丙型肝炎加以区分,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中涉及乙型肝炎项目检验的有关内容,从而解除了对广大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威胁之后,七月又启动了“彩虹项目”,计划于2010-2012年期间推行覆盖15个乙肝高发省份、造福500个县市的慢性乙型肝炎规范化诊疗。
日前,在谈及上述利好消息时,哈尔滨医科大学传染病学家姚桢教授评价指出,这无疑是关系到广大乙肝病人和携带者的两大福音。“防中有治,治而得防”,完全可以预期不久之后我们必将摘掉“乙肝大国”的帽子。
姚教授介绍说,乙肝疫苗的及时接种,已使我国乙肝流行态势大为好转:乙肝病毒携带率于10年内由9.75%降至7.18%,个别高发地区新生儿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率由10%以上降到0.5%以下。近年采用核苷(酸)类似物(目前制剂主要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和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以来,已呈明显疗效:预期疗程的HBV-DNA检测不到(“阴转”)率可达50-90%以上,业经证实确能延缓或逆转乙肝肝硬化并减低癌变几率。
“但必须强调的是,在大好的工作成绩面前,特别是在解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限制之后,决不可忽视目前仍须加强防治措施。”姚教授指出,为了预防发生新的感染,除对输血(包括输注血制品)、器官移植供体进行严格筛检外,婚前、孕前检查也尤为重要。另外,鉴于我国乙肝目前仍以母-婴传播为重点,对已发现病例的父母和同胞兄弟姐妹均应进行筛查,以便及时发现家族感染者。
有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约达2000万,其中大部分需要医治。特别是其中1/3病例在15年内可能发展为肝硬化,而且后者中的相当一部分又可演化为肝细胞癌。临床已经证实,乙肝肝硬化之早期(S1-S2)阶段肝纤维化进展迅速,乃是必要抓紧治疗的宝贵时机。“在此阶段,即使病毒复制水平不高或者眼下技术检测不到,也仍要考虑给以抗病毒干预,以期收获"釜底抽薪"的效果。”姚教授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