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12月2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宣布,我国将于近期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这一政策的出台引起广泛的关注,可谓是乙肝患者大快人心的一件事,但之余要知道检查取消了,是国家人性化的政策,但并不意味着疾病不存在,因此,更应该在平等公平的入学、就业下,积极治疗,对己对他人都是十分有益的。
乙肝五项检查的取消,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乙肝检查,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功能正常,而且肝穿结果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病变或病变轻微,可以说是健康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对于这种情况,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定要定期检查肝功能、乙肝HBV-DNA、B超、肝纤维化指标等项目,对于30岁以上的人要查甲胎球蛋白(AFP),能早期发现原发性肝癌,定期检查可以及时了解病情,了解有无肝损害,并结合其他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判断,能够早发现,早治疗。当然治疗应正规,不恰当的治疗反而会造成病毒的“耐药性”,不利于身体健康。所以,乙肝不可怕,定期检查,及时正规治疗是关键。
乙肝五项检查的取消,是人性化的举措,正如毛群安称,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乙肝歧视会随着时间、知识普及的增加逐渐淡化的。不过最后再次提向大家:乙肝五项检查取消了,乙肝治疗不可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