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有一定的传染性,特别是对生育年龄的孕妇,有可能将乙肝病毒传给自己的后代,因此,从预防乙型肝炎传播的角度来看,乙肝病毒感染者是不宜生育的。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生育对人生、对家庭来说又是相当重要的,因此,乙肝患者是可以生育的。专家建议,乙肝患者要实行“计划生育”,这里所说的“计划生育”不同于国家人口政策,而是要从孕前、孕中、分娩等阶段做好全方位的乙肝病毒阻断“计划”,以免造成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
对孕妇来说,如果是无症状的携带者怀孕一般是安全的,但必须注意做好孕期的保健。对于有症状的乙肝患者,怀孕则有可能加重病情,甚至引起死亡。对于后代来讲,他(她)感染乙肝病毒的机会较大,且不排除乙肝病毒早期感染导致胚胎畸形的可能性。通过怀孕前的抗病毒治疗可减少乙肝病毒传播的机会,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上效果甚微。
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应不应该生育应由夫妻双方乃至整个家庭认真考虑,一旦确认要生育,应该做好孕期保健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目前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当妇女怀孕6-10个月期间如无其它禁忌症,可每月接受一次高效价抗乙肝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注射,产后对新生儿和婴幼儿进行进一步的免疫预防注射。一般来讲,经过如此积极地预防注射,可将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母婴传播的危险性降至20%。以下,预防效果是比较理想的。基于这一些理由,乙肝携带者没有绝对不能结婚和生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