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或者携带乙肝病毒者,能否结婚、生育,这可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简单地回答“能”或 “不能”,都是不科学的。关键在于什么情况下“能”,什么情况下“不能”。
严格地说,任何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的急性期,或慢性肝炎的活动期,肝功能异常,有自我症状和体征时,均不能结婚。因为对患者来说,此时应很好地休息和治疗,婚前的忙碌是不利于病情恢复的。而新婚后性生活不易节制,每次性交时体力和精力的损耗都可能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恶化或复发。
另外,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后,乙肝病毒可能在体内长期存在,已知乙肝患者血液、唾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均可携带病毒,婚后的密切接触,病毒可以从各方面寻找机会感染对方,直接危害对方的健康。因此,病毒性肝炎患者,特别是慢性肝炎患者,肝功稳定至少1年,身体得到很好的恢复后再考虑结婚,而婚前必须做的是让对方注射乙肝疫苗,待对方产生抗体后再考虑结婚,婚后亦应注意控制性生活。
总之,患病毒性肝炎后或病毒携带者,并不是不能结婚,但一定要选择好结婚和生育的时机,并在医生的密切观察及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