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感染内科主任 侯金林教授
乙肝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过程,很多乙肝患者的治疗习惯会选择乙肝药物治疗,可是不能承受长期服药的痛苦,很难坚持治疗,总想早点停药,然而停药不当很容易导致乙肝复发,给乙肝患者带来更严重的损害。那么公认的乙肝治疗的停药标准是什么?家庭医生在线采访了南方医院感染中心主任侯金林教授,让侯金林教授为大家解答一下。
侯金林教授说,目前比较公认的乙肝治疗的停药标准是,治疗前乙肝病毒DNA阳性,e抗原阳性,转氨酶升高1倍以上,治疗后乙肝病毒DNA转阴,e抗原阳性转为e抗体阳性,即所谓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转氨酶恢复正常,肝功能正常,症状基本消失。
不过,侯金林教授指出,根据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指南规定,在出现“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以后,要继续用药治疗巩固一年,总疗程至少达到二年以上, 然后才可以停药观察。若患者不出现这些停药的指标,就一定不能停药,需延长治疗,观察患者是否有能力自己控制乙肝病毒,然后专科医生考虑是否可以停药。
侯金林教授强调说,乙肝的规范化治疗很重要,不能说停药就停药。侯教授举了一个前几天在门诊遇到的患者的例子:该患者,前前后后用药治疗乙肝8年,第一次,该患者自己把用药调整为隔天一次;第二次,该患者完全停药了,不过过了半年又复发,于是去找“非专科医生”治疗,用药一年多,又停药了。侯教授说,这是完全错误的。侯教授分析到,该患者在第二次治疗后,事实上并没有完全达到停药标准,停药后转氨酶指标上到一千多,胆红素水平也升高了。这就是患者的随意性所导致的,侯教授强调,肝脏的“休养生息”很重要,乙肝经过规范化的治疗,出现活动的可能性已大大减少。
侯金林教授指出,肝病是一种“沉默”的疾病,患者一定要树立一种“长治久安”的观念,按照现有的治疗指南的规定,找专科医生进行治疗,确认能否停药。而对于某些医院某些医生建议患者停药后服用一些中西医结合的药物巩固治疗的做法,侯教授也予以否认。
侯金林教授最后强调,乙肝患者即使在检测中达到上述停药指标,仍不能立刻停药,至少应该继续服用半年到一年以上时间,维持这种效果,等到病情稳定后,方可停药。对于在治疗前e抗原为阴性,但乙肝病毒DNA阳性的患者,即使达到乙肝病毒DNA转阴且转氨酶正常之后,也不能随意停药。而且停药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定期到医院检查,医生可根据检查结果来决定能不能提前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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