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感染内科副主任医师 姜荣龙
大家知道,目前临床上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药物包括两大类:α干扰素及核苷类似物。核苷类似物由于没有肯定的疗程以及公认的停药标准,维持治疗时间长,停药后绝大多数迟早会复发,严重者可能肝衰竭,因此严重限制了其在临床的广泛应用。
而α干扰素由于同时具有抗病毒以及免疫调节的特性,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因此,近年来备受肝病学者的推崇。
但哪些乙肝患者适于使用α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呢?对于那些年纪较轻,又不愿长期服药,尤其是处于育龄期的患者,如果没有干扰素的禁忌症可以考虑使用α干扰素。
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明,下列几类患者的疗效较好,也就是说,下列因素与对干扰素的应答成正相关,即有下列因素者常可取得较好的疗效:
(1)、治疗前高ALT水平,治疗前血清ALT或AST有反复波动或酶的活力持续升高者,且ALT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的3—5倍而小于10倍者;或肝组织炎症病变较明显者(炎症分级在G2—G4);无黄疸或血清胆红素小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并且不是处于上升趋势者;
(2)、HBV DNA< 2×108 拷贝/ml;
(3)、女性;
(4)、病程短;
(5)、非母婴传播;
(6)、肝脏纤维化程度轻;
(7)、对治疗的依从性好;
(8)、无HCV、HDV 或HIV 合并感染者。
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但从各种临床表现分析或肝活检证实为慢性肝炎者,肝炎后肝硬化的代偿期也是相对适应症,可根据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可用干扰素治疗,应听从有经验的专科医生的指导。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则认为是干扰素的禁忌症:
重度精神忧郁症、精神病、未控制的癫痫, 自身免疫性疾病、未控制的糖尿病, 未控制的中、重度高血压、心功能不全, 酗酒、吸毒, 失代偿性肝病、Dbil增高。妊娠期间禁用,用药期间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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