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很多人都是痛苦纠结的,尤其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更是纠结万分。这种痛苦纠结在乙肝病毒携带者李灵灵(化名)的身上也是有过的,他的丈夫在离婚起诉中让她成为了被告,但她最终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将孩子判给乙肝病毒携带者李灵灵所有。
都说法律无情,但这件新闻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感觉却是温情与客观,李灵灵的丈夫以李灵灵为乙肝携带者,怕孩子受到传染为由,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经过严格的检验,李灵灵虽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她的HBV DNA是阴性的,肝功能也正常,病情较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孩子造成感染,孩子的年龄也很小,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李灵灵。
社会上对于乙肝病毒的传播过于夸张和警惕,虽然强调预防被乙肝病毒感染的意识是很好的,但这样会造成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的恐慌和歧视,我们需要客观的去认识乙肝。
我国有1/10的人为乙肝病毒感染者,人们对乙肝感染者的歧视使得他们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有的人甚至觉得和乙肝感染者握手,拥抱也会感染乙肝病毒,这些都是乙肝知识匮乏的结果。以下,小编将为您介绍关于乙肝认识的几个盲点:
1、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指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ASC),就是指血液检测单独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也有说指乙肝抗原、抗体检测阳性各种模式者(表面抗体单项阳性除外),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照常工作和学习。据统计,我国约十分之一人可能携带乙肝病毒,其形成原因主要是母婴传播及免疫功能较弱的青少年、成人接触乙肝病毒。
2、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方式
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方式与乙肝传播方式相同,主要都是通过血液、母婴父婴、医院性传播、性接触等途径传染,日常工作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几率极小,基本等同于健康人,所以只要平时注意些,一般是不会被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的。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乙肝病毒携带者,那么毛巾、面盆、茶杯等生活用具最好分开单独使用。如果女性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月经期间应妥善处理卫生用品,内裤应用过氧乙酸、戊二醛等消毒。
3、乙肝病毒携带者真的那么可怕吗?
通过上面讲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可怕。目前健康人预防乙肝病毒传染的最好方法就是注射乙肝疫苗,产生保护性抗体,同时我们要注意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途径,避免血液接触,是完全可以避免感染的。
乙肝并非绝症,查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等于判了死刑,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是可以和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交往的,不应以歧视的心理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当然,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应定期动态观测自身健康,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过乙肝治疗最新方法进行治疗,只要治疗及时,一般是可以实现临床上的痊愈的。
最后,希望社会能够放下偏见和歧视,正视乙肝,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乙肝这些疾病,相互理解,给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自由的心理环境,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