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不宜妊娠呢?
一方面是妊娠可能加重慢性乙型肝炎。妊娠期间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可加重原有肝病的负担,使肝损害加重。如:妊娠期母体出现免疫耐受,可能导致肝炎病毒载量升高;母体新陈代谢旺盛,营养物质消耗多;孕期母体产生大量的性激素需要在肝内代谢和灭活,胎儿的代谢和解毒作用也要依靠母体肝脏来完成。这些均加重肝脏负担,可能导致肝脏疾病的加重。
另一方面是慢性乙型肝炎对妊娠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肝炎活动可能对胚胎发育存在一定的影响。现有研究报道显示,慢性HBV感染与妊娠糖尿病、产前出血、先兆早产、胎儿Apgar评分降低相关。如母亲存在严重肝功能异常,容易发生产后出血,增加产褥感染机会,容易发生胎儿低体重、胎儿窘迫、早产、死胎、新生儿窒息等。
因此,对于慢性HBV感染女性患者而言,建议选择在没有肝炎活动时妊娠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