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要歧视
所谓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HBsAg阳性、一年内肝功能(以转氨酶为代表)连续三次以上正常,且无明显肝病症状体征者,可见他们与乙型肝炎现症病人是有明显区别的,不应当将他们按现症病人对待。
实际上,慢性乙型肝炎虽然是一种难治性疾病,但时至今日,已决非不治之症,经过积极而规范的治疗,大多数乙型肝炎病人可取得较好疗效,大部分可获得长期稳定,部分病人已可达到临床治愈,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治疗肝炎的药物,尤其是新的抗乙型肝炎病毒药物不断研发和应用,乙型肝炎的疗效必将越来越好。
乙型肝炎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经血液传播,包括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会通过正常的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因而在同一场所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具)、一般生活接触,包括握手、拥抱,同住一个宿舍、共用一个餐厅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都不会传播。因此,HBV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包括组织、器官)和有关条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的职业以外,可照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自身不能轻视
HBV携带者虽然不等同于现症病人,但确有部分携带者的肝脏已经或正在受到损伤,其中一些人在生活过程中会转化为乙型肝炎病人,少数人甚至会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因此HBV携带者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切不可因无症状而忘乎所以,他们应当做到:
定期医学随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HBV携带者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医学观察,包括体检和相关化验及影像学检查;e抗原阳性者(俗称“大三阳”)应每三个月复查一次;孕妇,尤其妊娠晚期应每月检查一次。自觉有明显症状应随时就医。老年人、长期大量饮酒者、有肝癌家族史或肝癌高发区的HBV携带者还应定期检测甲胎蛋白。条件允许时,应进行肝组织活检,以最直接的方式了解肝脏受损程度,并可决定是否适合抗病毒治疗。
注重生活调养,提高抗病能力HBV携带者应保持良好心态,既不悲观丧气,也不无所顾忌;要注意劳逸结合,既要适当运动又应避免过度疲劳;适当增加营养,但又要避免营养过剩,以免导致脂肪肝;尽量不饮酒。
遵守公共卫生要求,避免HBV传向他人 应当明确,HBV携带者的血液(包括体液)与乙型肝炎病人一样,都具有传染性,其传染性的强弱不在于肝功能的正常与否,而在于其血液中病毒的数量。因此,HBV携带者也应尽量避免将自己的血液和体液污染周围环境,应严格做到不用公共剃须刀、牙刷;侵入性医疗器材,包括注射器、针具、手术刀等,以及文身、扎耳环等器具,使用后均应彻底消毒或销毁;女性月经血及经期用品必须妥然处置,最好严格消毒或烧毁;有条件时最好采用分餐制(虽然HBV一般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但被接触者如有口腔或消化道炎症或溃疡,仍可通过破损处传播);接受手术、分娩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血(创伤、咯血、呕血等)进行医疗处置时,应主动告知本人为HBV携带者,以便医疗单位对污染物和污染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医院内传播。
尽量避免使用损肝性药物 很多药物,包括某些中药中草药都对肝脏有直接或间接的损伤作用,HBV携带者的肝脏本身可能已经存有潜在的损伤,再次接受损肝性药物有可能导致肝病突然暴发。因此,HBV携带者用药更须谨慎,即使必须使用某些已知对肝脏可能有伤害的药物时,也要充分衡量利弊,尽量选择既有效而对肝脏损伤最小的药物,并在经治医师的指导和监测下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