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血清HBsAg和HBV DNA阳性,HBeAg或抗-HBe阳性,但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血清ALT和AST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者。慢性HBV携带者由于病毒复制指标为阳性,血液和体液都具有传染性,需要注意。
感染乙肝病毒后只有少部分人表现出现明显的肝炎症状(乏力、食欲不振、尿黄、眼黄、皮肤黄染等)。大部分感染者(80%~90%)并不出现症状,有一少部分人群感染乙肝病毒后由于自身免疫系统不健全或免疫低下,不能彻底清除病毒,致使病毒遗留、扎根下来。尤其婴幼儿感染者更是如此,他们以隐蔽的亚临床感染的形式存在,或呈慢性持续感染状态,多数长期携带病毒而无明显发病表现,这些人肝功能检查正常,身体无明显不适,成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卫生部2008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约为10%,高达9300万人。
乙肝病毒携带者广泛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自身没有明显不适,往往是在偶然查体时被发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或者携带病毒多年后突然发病,成为乙肝患者,甚至于发展成为肝硬化 、肝癌 。
乙肝病毒携带者到底该如何避免传染给他人并积极防治,阻断病情向肝硬化、肝癌方向演变呢?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养成良好的生活及卫生习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及卫生习惯,实行分餐制;女性还要注意经期卫生,防止自身唾液、血液、尿和其他分泌物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剃刀修面工具、牙刷、盥洗用品与健康人分开。
2.保护他人: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应积极进行血清乙型肝炎标志物检测,并对其中的易感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保护性伴侣,对于无表面抗体的性伴侣应采取避孕套保护保护性伴侣,并督促对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4. 防止父婴、母婴垂直传播:如果男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女方应注射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可以有效预防女方感染以及母婴的垂直传播;如果女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在出生后24 h内尽早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最好在出生后12 h内,剂量应≥1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加以阻断。婴儿保护率可达96%以上。
5. 定期复查及随访:乙肝病毒携带者平常身体没有明显不适,容易放松警惕,忽略复查和随访。其实,病毒携带者进展为发病状态,过程往往是隐匿的,自我感觉虽好,并不意味着肝脏没有问题,有时肝脏炎症明显,转氨酶升高,患者身体未必不适,因此,对于“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建议每6个月进行HBV DNA、ALT、AFP和B超检查;“慢性HBV携带者”则需每3个月检测1次HBV DNA和ALT,每6个月进行AFP和B超检查。
6. 保护肝脏:绝对戒酒,合理膳食,均衡营养,荤素搭配,少食肥甘厚味,多食一些水果、蔬菜、豆制品。
7. 劳逸结合,乐观向上: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适度参加体育锻炼与休闲活动,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特点的运动项目,例如游泳、慢跑、打太极拳等等。活动应该适度,避免过度劳累;要起居有常,避免通宵达旦劳作;要调整好心态,豁达处世。对待乙肝的积极态度应该是:在心理上克服阴影笼罩,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做好医学观察,定期随访化验检查,动态观察病情的演变。有的患者一经确诊,便一蹶不振,意志消沉,玩世不恭,放任自流,这是极端错误的。
8. 切勿乱治:对于 “慢性HBV携带者”应动员其做肝组织学检查,如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4,或≥G2炎症坏死者,需进行抗病毒治疗。一旦出现ALT 32×ULN,且同时HBV DNA阳性。在专科医生指导使用疗效比较理想的抗病毒治疗是德国的“抗HBV三氧自体血回输”转阴疗法。或使用IFN a或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