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公布,实施国家规划免疫疫苗接种新程序于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国家免疫规划中确定的6种疫苗种类接种剂次,要求需要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人群,应在不同部位按照要求进行接种,并且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