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书宣 王勇 王红卫 陈朝辉 2005年8月28日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临城8月27日电 (记者林书宣 实习记者王勇 王红卫 特约记者陈朝辉)本报今日一版报道有人在临高县冒用有关部门及本报名义制作虚假广告,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临高县有关部门今天迅速行动,依法对这一违规发布广告行为进行处理,责令制作虚假广告者自行拆除县城内全部悬挂的横幅和撕下已贴在街头的广告宣传单,并对其罚款1万元。
今天上午8时30分,记者在临城街头看到,一辆车身上写有“海尔大型乙肝防治、救助计划实施报告会”字样的宣传车在大街小巷来回转悠。车身广告上的该报告会主办和协办单位的名称包括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面对记者的询问,坐在车里的工作人员自称是省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后经临高工商局调查证实,其真实身份为海尔药业海名威海南推广部的工作人员。
在临高县人民医院第一分院门口,海尔药业海名威海南推广部的工作人员在这里摆起了两张桌子,许多群众聚集在这里,向工作人员领表格和抽血化验。在该推广部工作人员分发的宣传单上写着,乙肝防治报告会将于9月3日在县委党校二楼举行,凡到现场购买海尔药业生产的药品“海名威”的患者将会有优惠。
上午8时40分,临高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和药监局负责人在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自称是海尔药业海名威推广部经理的张立峰被带到工商局接受调查。记者从临高工商局了解到,依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药品户外广告必须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发布,而该广告并未在当地工商局登记。为此,该局对张立峰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同时责令其拆除所有发布的广告。
对于广告中的虚假信息以及广告制作者冒用有关部门和本报等单位名义的行为,临高工商局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将会另案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