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金泉街道办事处一护卫患有乙肝的消息让员工诚惶诚恐,员工要求公司对他们进行体检,并提出“如果他留下,我就离开”的要求。昨(14)日,公司领导向员工做出解释,希望他们把乙肝患者当作正常人看待。
金泉街道办事处当护卫的唐某某说,2003年底,他就在金泉街道办事处当护卫,并和乙肝同事同吃同住。当时他们吃饭时并没有单独用餐具,有时连水杯也喝同一个。去年下半年,护卫同事被检查患有乙肝,今年他们才知道他患有乙肝的消息。
“乙肝传染相当快。”唐说,以前曾和患乙肝同事生活的员工心里没有谱,要求公司给他们进行体检,好让他们吃个定心丸。然而公司给出答复:体检可以,但员工必须干上一年后才能报销一半体检费。
公司人事部经理游红梅说,该护卫工作十分积极,虽然他患有乙肝,但他享有正常人的权利,公司不应该辞退他。为了做好预防工作,公司把他的餐具分开,严格消毒,让他与同事分开居住。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体检费公司承担一半。”游经理称,员工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他们已与员工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希望员工对患乙肝的他不要歧视,以平常和正确的心态友好对待同事,公司已决定对员工进行体检,给员工一个定心丸,消除他们的恐惧心理。
乙肝患者也有工作资格
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所魏心斌说,乙肝患者除了不能到饮食、托育机构以及服务行业任职外,乙肝病毒携带者均可以到其它岗位任职,用人单位和周围人群都不应该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心存歧视,更用不着对此存有戒心。他说,作为公司和单位,从保护员工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加强对员工的健康保障,特别是单位有乙肝等传染病的员工,更应加强体检和做好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