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存在两重性,它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偏性和毒副作用。而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通报了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的肝损伤风险。这一消息引发了广大市民的注意,毕竟,何首乌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疗效甚好、作用甚大的中草药。
何首乌按炮制方法不同可分为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生何首乌用于用于疮痈,瘰疠,风疹瘙痒,久疟体虚,肠燥便秘;制何首乌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崩漏带下,高血脂症。
不良反应/事件临床表现主要有:全身乏力、消化道症状(食欲不振、厌油等)、黄疸表现(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实验室检查异常(胆红素及转氨酶升高等)。
何首乌无罪,错在不安全用药。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增加肝损伤风险:
1.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
2.生何首乌较之制何首乌可能更易导致肝损伤;
3.有服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
4.同时使用其他可导致肝损伤的药品;
何首乌制剂的风险规避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充分了解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的用药风险,注意特殊人群用药安全。
2.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应注意避免同时服用其他可导致肝损伤的药品。
3.服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期间,应注意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
1.医务人员在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前,应充分了解其用药风险,详细了解患者疾病史及用药史,注意用药量和疗程,避免同时使用其他可导致肝损伤的药品;对肝功能不全患者,应避免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
2.患者在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或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长期用药。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如发生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发生可疑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要求,根据品种实际和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信息,提示用药风险;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