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复检查一直是市民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为此,市卫生部门决定在部分公立医院开展互相认可辅助检查项目的试点,各区县中心以上的医院,包括各市级医院、各区县中心医院、部队医院、二级甲等企业医院等70所医院,成为首批试点。
70家医院互相认可的检查项目包括拍摄部位正确、影片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的PET、CT、MRI、DSA、SPECT等大型检查和各种超声检查。一些稳定性较好、价格较高的检查,也初次尝试进行互认,例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的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总蛋白、白蛋白、血清蛋白电泳、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钙测定、镁测定、铁测定、动物接种、病毒培养与鉴定、细菌分型检查,以及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的乙肝二对半和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除外的甲肝抗体IgM等。
只要检查项目不超过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病人带着规范完整的检查资料,试点医院之间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如果因病情变化或临床确实需要重复检查的,除急诊外,都要先充分告知病人为何要复查,并在病历上注明复查理由,由本专业取得主治医师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人员审核签字,得到患者同意后,才能重复检查,若需要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必须得到患者的签字同意。
在70家试点医院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市将向所有医院逐渐推广互相承认辅助检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