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认为航空公司的做法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性行为”。今天上午,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王先生已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撤销不予录取决定和体检制度中的歧视性规定,并由深圳航空公司董事长李若虹代表公司,亲手向他赔付精神损失费1元。据了解,该案为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乙肝歧视案”。
今年4月1日,王先生到深圳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参加了笔试和面试,应聘市场销售职位。数天后,该营业部告知王先生两项考试已通过,要求王先生到营业部填写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到医院进行体检。一周后,该公司电话通知王先生在乙肝的5项检查中,3项呈阳性,深圳总部没有批准北京营业部的录用申请。
为此,王先生认为,深圳航空公司盲目地认为乙肝检查中3项呈阳性的人,会转变成乙肝患者并传染病毒给他人,从而拒绝录用这些人的做法,不具有丝毫的科学性,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行为,也违反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选择职业权。而且,这件事后许多人都误认为王先生患有肝病,在其同学、朋友中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损失了自己的尊严和荣誉。
对王先生的诉讼意见,深圳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徐啸认为,民航业是个特殊行业,需要直接面对顾客,因此对人的健康条件要求很高。而且双方本来就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只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不能只保护应聘者的权利,而忽视招聘单位的权利。
徐啸还告诉记者,被告方日前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当地法院。此外,被告方还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先对此案进行劳动仲裁,再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新闻链接
乙肝歧视缘于科学素养太低?
有医学界人士指出,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会对周围的人群构成直接危害。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对此,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徐道振认为,公众对肝炎的认识目前还处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的医学水平,这是乙肝歧视泛滥的重要原因。
据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统计数字,中国约有1.2亿人长期携带乙肝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