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源性肝损害已成为临床较常见的,且易产生严重后果的药源性疾病。据估计,药源性肝损害占整个药源性疾病的10%~15%。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其发病率仍在不断上升。目前临床上药源性肝损害是引起肝功能异常的常见的原因,除了医药学界熟知的结核类药物引起的肝损害,抗菌药物、中草药、减肥药引起的肝脏损害也应该引起必要的重视。
药源性肝损害临床上存在诊断困难,因为其诊断缺乏金标准,没有特征性检查项目,只能通过除外法推测,而且大多数是回顾性判断,一般在除外其他因素后,停药之后回访,各项指标呈现恢复趋势才能确定。因此,预防肝损害的发生才是关键。
减少药源性肝损害发生的重点是合理应用各种药物,重视中药的肝损害作用、避免滥用减肥药。这样才可以防患于未然,把药源性肝损害的发生率减少到最低限度。
引起肝损害的部分药物:对乙酰氨基酚、异烟肼、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双氯灭痛、氟烷、硝基呋喃妥因、替尼酸、胺碘酮、痔血胶囊、养血生发胶囊、消核片、雷公藤、薄荷、丁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