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维化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存在于许多慢性肝病的共同病理特征,因此大多数慢性肝炎与肝硬化患者都有进行肝纤维化治疗的必要。肝纤维化是动态的复杂病理,涉及多个环节与因素,目前诸多肝纤维化治疗策略往往都包含了祛除病因、抗炎症与免疫调节、抑制肝星状细胞活化及其胶原代谢、刺激肝细胞再生等等多个方面。
(一)肝纤维化治疗对象包括大多数慢性肝病患者,病因治疗同样重要。
慢性病毒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慢性酒精性肝炎、非酒精性脂肪肝与肝硬化等,具体需根据病情而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中的病因治疗,如抗肝炎病毒、杀灭血吸虫、戒酒等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病因的去除可减轻肝脏持续损伤,从而促进纤维化肝组织的修复。近年来慢性丙型肝硬化用a干扰素/利巴韦林有效抗病毒后,49%患者出现肝组织逆转,有的甚至逆转2-3期。慢性乙肝应用拉米呋定治疗后,肝组织纤维化也有明显改善。
但是病因治疗不等于、也不能代替针对肝星状细胞活化与胶原代谢等的狭义抗肝纤维化治疗。这是因为肝纤维化的发生发展不仅与病因与损伤因素密切相关,而且也取决于机体免疫功能与遗传背景等因素。
(二)抗肝纤维化治疗时机宜早,炎症期治疗可获得较好效果。
观察发现肝硬化年轻患者的较年长患者、短期感染较长期感染患者更易发生肝纤维化逆转,提示抗肝纤维化宜早期开始,在S1-S2即可开展相关治疗。问题是如何早期发现肝纤维化?“金指标”-肝活检开展较困难,且有一定局限性。血清学或影像学肝纤维化诊断已取得一定进展,宜结合病史,除动态观察血清纤维化指标外,也需重视纤维化相关的因素与B超检查,尤其是肝脏硬度检测(Fibroscan),如果出现AST与AKP上升,血小板减少,门静脉主杆与脾门静脉内径增大等,可考虑肝纤维化治疗。
炎症既是纤维化的前兆,两者又可同时存在,炎症的恢复有助于纤维化减轻,抗肝脏炎症是广义治疗肝纤维化的重要策略之一,有些药物同时兼有抗炎症与肝纤维化作用,如甘草甜素与乙酰半胱氨酸等。上海中医药大学肝病研究所曾经在进行扶正化瘀胶囊抗肝纤维化的二期临床试验中发现,药物对于肝纤维化接近S3,伴炎症活动明显的患者,抗肝纤维化作用显著。这除了说明药物本身有抗炎症作用,也提示伴有炎症活动的慢性肝病患者是抗肝纤维化的较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