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腹水产生的原因:
1.癌肿压迫或癌栓阻塞,使门静脉或肝静脉血液循环受阻,血管压力升高。若血管内的压力过高,则会引起静脉血管床的充血,静水压的增高,导致血管内外液体的交换失衡。组织液回流受阻,漏入腹腔内形成腹水。
2.癌肿浸润腹膜或在腹腔内种植,可直接损伤腹膜的毛细血管。导致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增加,使大量的液体和蛋白质进入腹腔形成腹水。若肝癌结节自发破裂出血并破入腹腔则也可产生腹水。
3.低蛋白血症,系肝癌患者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和肝功损害所致。若血浆蛋白低至25-30g/L时,血浆渗透压降低,导致血浆外渗而形成腹水。
4门静脉压升高,可使组织液回流受阻漏入腹腔形成腹水。主要是因为肝癌患者常合并有门静脉癌栓,肝硬化等可使门静脉压升高的原因所致。
针对肿瘤的治疗
肝癌患者一旦出现腹水,均难以控制,严重影响着患者的生存质量,腹水出现是肝癌已进入晚期的标志之一,预后差。但并不意味着已无治疗价值,仍应积极治疗,已求改善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为寻求最佳治疗方案创造条件。对于肝癌并发腹水的患者,首先应积极治疗肝内原发肿瘤病灶。肝内肿瘤灶能否得到控制,直接影响着腹水量的增减和病情的进展速度。针对肝癌的治疗根据病人的情况能否及的手术、放疗、化疗、介人治疗等,但这些方法在使用时应注意:腹水量较少或起病初期,且患者肝功能受损不明显时,手术、放疗、化疗、介人治疗的方法均可酌情
应用,但仍应选择对肝功能损伤较小的方案,或在治疗后及时给予适当的保肝治疗;中等以上腹水时,肝功能受伤明显者,如手术、放疗、化疗,经门静脉灌注化疗等治疗,原则上不予采用,少数确有治疗价值者,最好能使腹水消退或明显减少,但均应慎用,以防加重对肝功能的损伤。经皮药物注射、经肝动脉灌注化疗等对肝功能损伤较小的方法可酌情选用,治疗同时应给予适当的保肝治疗。
对症支持治疗
肝癌患者出现腹水必须积极控制腹水的增长,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并为肝癌的彻底根治创造机会。
1.排放腹水可迅速减轻腹内压力,缓解心、肺、肾及胃肠道等的压迫症状,减轻病人的痛苦。但这种缓解只是暂时的,腹水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反复排放腹水反而会导致体液及蛋白质的大量丢失、水电解质紊乱、直立性低血压,诱发肝昏迷等严重后果,因此,排放腹水不能作为首选治法。对于个别患者,腹水影响呼吸功能及心肾功能等情况时,方可考虑腹腔穿刺放腹水,以减轻腹内压,增加肾血流量,暂时改善呼吸功能及心肾功能,在排放腹水后,应加压包扎腹部,防止腹内压锐减,出现低血压等不良反应。放腹水后适当补充白蛋白。
3.腹腔内化疗在适当排放腹水后,向腹腔内注人抗肿瘤药物可减少腹水的生成,使肝及腹腔内药物维持很高水平,而毒性反应比全身使用相同药物小得多。据报道,当腹腔内注人5-FU时,门静脉血的药物浓度是外周静脉用药后的10-20倍。常用的药物有顺铂、卡铂、5一氟尿嘧啶、阿霉素等。
4.限制水、钠的摄人目前主张腹水患者无需完全禁止钠盐的摄人,轻者每日钠摄人量不超过1g,重者不超过0.5g,并适当限制水的摄人量。
5.增加水、钠的排出可使用利尿剂,宜多种交替使用或联合使用,并注意电解质的平衡。轻者可口服排钾利尿剂,如双氢克尿塞、氯噻酮、速尿。
手术治疗
腹腔一颈静脉分流术:属于血管内扩容术,是利用呼吸时腹腔与上腔静脉间的压力差,将腹水回输人血循环的方法。该法使用一根带有单向阀门的引流管,埋置于胸腹壁皮下,一段插入腹腔,另一段经颈外静脉插入上腔静脉。吸气时横隔下移,腹腔内压力升高,高于上腔静脉压,腹水经引流管被压入血循环。此手术操作简单,创伤小,一般状况较差的病人也可以耐受。适用于明确腹水未感染,未找到癌细胞的情况下,大量腹水引起呼吸困难,肝肾综合征及顽固性腹水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