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传染简单地说,就是某种疾病从一个人身上通过某种途径传播到另一个人身上。传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人群,三者缺一不可。临床资料证明,癌症病人本身并不是传染源。
还有这样的病例,夫妻都因肝癌而去世。追查病史得知,原来他们都患有多年的乙型肝炎。众所周知,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该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其他体液传播,其中包括唾液、精液以及阴道分泌物等。乙型肝炎长期不愈可引起肝硬化,少数患者最终会发展成肝癌。
肝癌本身不会传染和遗传,但引起肝癌的元凶——乙肝病毒会传染和遗传。肝癌传染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母亲HbeAg(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的,所生的子女70~80%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若父母双方均为HbeAg阳性者,其子女100%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另外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员接触极为密切,如有一个感染乙肝病毒,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殃及他人。加上一家人之间的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大家接触致癌物的机会也基本相等。于是就出现了一家之中多人患肝癌的家族聚集现象。
有研究显示80%的癌症与生活习惯有关,肝癌的家族聚集性是由生活习惯相似和肝癌易发体质相同、以及相互传染乙肝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