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至少有600多种药物可引起肝损害。 如四氯化碳、扑热息痛(对乙酰氢基酚)、氟烷、丙戊酯、阿司匹林、非淄体类消炎镇痛药、噻嗪类利尿剂、烟酸、安妥明(氯贝丁酯)、红霉素、磺胺类、利福平、异烟肼、胺碘酮、奎尼丁、甲基多巴、甲氨蝶呤醇、性激素、氯丙嗪、卡马西平、赛庚陡、巴比妥类、丙基硫氧咪啶等对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应尽量避免使用。若因肝硬化并发其他疾病必须
应用时,要尽量选择对肝脏毒性最低的药物,并且剂量要小,疗程要短,并尽量用中药代替或合用中药制剂,以求减少这些药物的用量而不影响其疗效。同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一旦发现肝功能损害应立即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