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18日,第六届(2011)中日制药交流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研究与评价部副部长唐健元先生在这次交流会上为大家介绍了我国药品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流程、机构设置和职能以及药品审评程序。唐部长介绍说,我国的药品注册及审批工作一直追求三个目标:服务社会,保障用药安全;不断改进,提升监管水平;国际合作,推动人类健康。只有不断以这三个目标为动力鞭策并贯彻到工作中去,才能更好地为国民健康和生命服务。
肝病医院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理念目标:服务社会保障用药安全,保护着国民生命和健康。
2004年9月开始,经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肝病医院六种院内制剂进入石家庄市医保用药。供本市参保患者在肝病医院使用:
制剂名称 规 格 肝复康胶囊IV 0.4g×100粒 消臌软坚丸 5g×20袋 通络软坚胶囊 0.4g×100粒 降酶丸 5g×20袋 健脾养胃胶囊 0.4g×100粒 养肝退黄丸 5g
在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09年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抽检中,肝病医院被抽查的五个品种,其中胶囊剂三种,丸剂两种(在全市属于一次被抽检最多的单位),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符合河北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的规定,取得了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规定的合格报告。
2011年,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肝病医院被确定为慢性乙型肝炎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
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服用医院制剂的患者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制剂配制、生产过程中,肝病医院真正做到了严把中药材原料进院检验第一关。由中药鉴定专家、主任药师现场把关,药材库管理员、制剂室主任、专职质检员共同在场验收,与所留存样品对比,逐件将药材饮片倒出进行检验,挑拣杂质、异物,对于认为比较潮湿的品种进行晾晒或烘干;对于市场供应紧张或价格波动较大的品种、基源比较混乱的品种以及外观性状鉴别有疑问的品种,都及时取样进行薄层鉴别和水分、浸出物检查,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品种及时退回,保证了所有药材及其饮片符合内控标准规定,真正做到了不合格的原料不投入使用。
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正是由于肝病医院制剂室员工的不懈努力,才有了抽检产品一次全部合格的回报,这为保障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和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