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被诊断为肝血管瘤,同时肝脏的肿瘤,医生说就我现在情况来看,不需要治疗,如果出现异常情况了,可进行手术切除,对此很是疑惑不解,肝血管瘤什么情况下需要治疗?
肝血管瘤属于肝脏的良性肿瘤,在无异常不适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加以干预治疗的,仅需定期复查即可,那什么情况下需要治疗呢?在治疗与否上有没有一个界限?就此对肝血管瘤手术治疗的适应症做下具体探讨。
肝血管瘤手术治疗条件:(1).患者有明显的不适症状(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
(2).瘤体破裂或伴有大流量动静脉瘘及凝血功能障碍。
(3).不能排除其他肝肿瘤。
(4).血管瘤体直径>10cm。
(5).瘤体直径在5cm一10cm且合并以下情况时视为相对手术指征:①.当患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因疾病存在产生的心理压力而受到严重影响时应考虑治疗。
②.瘤体邻近第一、二肝门。
③.瘤体生长速度每年直径>2cm。
④.瘤体突出于肝脏边缘,尤其位于肋弓以下。
⑤.合并胆囊结石等其他外科疾患。对位于肝中央部或尾叶的血管瘤,
肝血管瘤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议性手术切除治疗,如果没有在该范围内,还是不主张手术治疗的,定期观察即可,毕竟手术治疗可能需切除大块肝组织,手术中还可能会出现并发症且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治疗上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佳适宜的诊疗方案乃为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