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需要长期治疗,治疗的首要目标是:清除或永久性抑制乙肝病毒,阻止疾病向肝硬化、肝癌进展。因此,抗病毒是乙肝治疗的核心和关键。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进行的全国范围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8%的符合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进行了抗病毒治疗。而在18%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之中又能有多少患者能够善始善终,将抗病毒治疗进行到底呢?我们随机调查了我院门诊和病房的236名曾经进行过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调查结果令我们大为震惊:其中只有99人认真坚持了一个完整疗程的抗病毒治疗,约占抗病毒治疗患者的42%,也就是说一多半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都没有将抗病毒治疗进行到底,抗病毒治疗最终半途而废,是什么原因导致好不容易选择了正确的治疗方案的乙肝患者,最终不能善始善终呢?
1.患者擅作主张,终止治疗。患者自行停止服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阿德福韦等)是最常见的一类现象,由于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使用疗程漫长,使用过程中身体没有明显不适,抑制病毒速度较快,见效快,这样患者容易麻痹大意,容易自行停药,一旦停药,一个月后病情可能再次反弹,招来麻烦。有的患者这山望着那山高,一会儿用这个用药,一会儿又用那个药,正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听说出了更好的新药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急忙又换成这些新药,没过多久又听说长效干扰素不错,又换成长效干扰素,来回折腾,难有固定的方案;有的患者六神无主,疑虑重重,听说自己正在使用的这种抗病毒药物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就想换成别的药物;有的患者勉勉强强同意进行抗病毒治疗,但是心中总感觉不踏实,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停止治疗,例如旁人的“指点”;自身不良感觉等。患者的依从能力是整个抗病毒治疗方案实施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患者不能认真履行治疗方案,治疗就会前功尽弃。
2.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难以克服,不得不终止治疗。(1).使用干扰素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流感样症候群 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如果服用解热镇痛药,难以减轻流感样症状 ,治疗被迫终止。(2)干扰素具有骨髓抑制作用,有的患者出现为外周血白细胞 (中性粒细胞) 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0.75×109/L,血小板 < 30×109/L,则应停药。(3).使用抗病毒药物时出现精神异常:如抑郁、妄想症、重度焦虑等精神病症状,应及时停止治疗。(4).抗病毒治疗可能诱导产生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抗胰岛素抗体。部分患者可出现甲状腺疾病 (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严重者须停药。(4).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 包括肾脏损害 (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 (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发生上述反应时,应停止干扰素治疗。
3.在某些医生干预下终止治疗。乙肝患者频繁更换治疗场所和医生,由于各地各类医生对于抗病毒治疗的意义、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应对措施认识不一,不同的医生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认识,更改或终止前一任医生的治疗方案,一项正在实施中的抗病毒治疗有可能因为医生之间不同的见解而半途终止。例如有的医生对于拉米夫定非常有成见,一见患者服用,就会阻止;有的医生认为这种抗病毒药物不如另一种药物,就让患者换药。有的医生认为这个患者根本就不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让其停药。治疗规范化的缺乏以及医生的门户之见,有可能打乱患者正常的抗病毒治疗。
4.经费紧张被迫终止治疗。不少乙肝患者在进行抗病毒之前,没有认真考虑过经费问题,采取了治一阵子再说的权宜办法,治疗一段时间后,后续的治疗经费缺乏,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治疗下去,不得不终止治疗。乙肝抗病毒药物,大多价格昂贵,一个疗程下来,往往要花上1万至数万元,有的患者治疗前没有太在意钱的问题,治疗就仓促上马;有的患者原计划支出的费用出现了意外,例如联合治疗药物增加、检查费用增多、病情变化额外治疗费用增加等等,使得治疗费用出现赤字,不得不终止治疗。
5.疗效不佳,被迫终止治疗。有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断化验检查乙肝病毒指标,时间过去了几个月,病毒指标定量检查纹丝不动或是反倒升高了,肝功也出现了明显异常,不得不停止原先的治疗,改变治疗方案。
6.病毒发生了变异,病情突变,不得不终止治疗。有的患者在进行抗病毒过程中,病毒发生了变异,病情突然加重,肝功恶化。例如使用拉米夫定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以发生P基因变异,最常见的是酪氨酸-蛋氨酸-天门冬氨酸-天门冬氨酸 (YMDD) 变异,即由YMDD变异为YIDD或YVDD。随用药时间的延长患者发生病毒耐药变异的比例增高 (第1、2、3、4年分别为14%、38%、49%和66%),从而限制其长期
应用。部分病例在发生病毒耐药变异后会出现病情加重,少数甚至发生肝功能失代。另外,部分患者在停用本药后,会出现HBV DNA和ALT水平升高,个别患者甚至可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又如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前C区和基本核心启动子的变异可产生HBeAg阴性变异株,致使病情加重,不得不终止治疗。
7.使用干扰素治疗时,可能致使一部分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或自身免疫功能异常者,病情突然恶化,治疗被迫终止。有些患者属于隐匿状态的肝硬化,肝功检测虽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肝脏硬化程度较高。有的患者处于以下异常状态:妊娠、精神病史 (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 <1.0 ? 109/L和治疗前血小板计数 <50 ? 109/L,这时使用干扰素治疗有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干扰素治疗的相对禁忌证还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 m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8.轻信广告宣传,弃明投暗。现在各种乙肝广告或变相的乙肝广告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中,由于广告宣传具有很强的煽动和欺骗性,极有可能又是一部分接受正规抗病毒治疗的患者放弃原有的正确治疗方案,改投广告医院,弃明投暗,走上了错误的就医道路。